收到一些网友的信息,方得知自己1月15日发于博客上的文章“教育的困惑——言行阴阳相悖而行的现实”,被3月13日的《新闻晚报》刊用了。
打开《新闻晚报》网站,一搜索,果真在3月13日“升学周刊”B04版的时评栏看到了自己的文章。只是题目变成了“别让‘多年媳妇熬成婆’的悲剧延续”。再看其他内容,不仅埋怨自己的走眼,因为这份报纸,我居然当日看过,而且在第二日,在本区一所中学对初三学生作作文讲座时,还用过B08版上的两篇作文。真是粗心,假如没有网友相告,我还真不知文章被选用。
可是,为什么报社刊用他人文章,不及时通知作者呢?今年我可是遭遇到了几次啦!大概是地位的关系吧,或许是疏忽?
2009年4月12日于
御风斋
就当自己是一棵有了果子的树吧,总会有想摘果子的家伙!
但是,果子是无辜的,当“妈妈”的还是扎起栅栏吧!